体育法修订,将给未来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5-09 15:45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体育法迎来第三次修改。修订草案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拟定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

修订草案的诸多亮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聚焦体育法修订,对修法亮点进行解读,共话修法将给未来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变化一:竞技体育的法治保障将更加完备

从第一个世界纪录创造者陈镜开,到第一个世界冠军容国团;从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由北坡登顶珠穆朗玛峰,到许海峰夺得第一枚奥运金牌……一代又一代体育健儿的优异表现,向世界展示了新中国的崭新形象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祖国赢得了巨大荣誉。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运动员共获得世界冠军3588个,创世界纪录1351次。这些都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进步的鲜活例证。

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是体育的核心内容之一。修订草案新增运动员权利保障条款,加强运动员权利保护;调整运动员注册管理和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条款,进一步推动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更好发展;新增职业体育条款,以促进职业体育竞技水平的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谈到,竞技体育离不开规则,更需要体育法来促进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体育法的修改将给百姓关切的体育赛事、体育盛会等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巨大变化。修订草案新增第七十四条,分不同条款规定了鼓励开展运动员伤残保险、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和场所责任保险等,同时新增了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等的相关规定。可以说,从民法典到体育法修订草案,日益完善的法治保障让社会从走出害怕组织体育活动的阴影,到走出害怕参与体育活动的阴影,体育活动正日益迸发出活力。当从组织者到参与者形成一个权益保障的闭环,良性循环便自然形成。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说,在今年8月的东京奥运会上,“亚洲飞人”苏炳添在男子100米赛事中以9秒83的成绩再创历史,刷新了亚洲纪录。除此之外,更有“00后”小将杨倩获得射击女子10米气步枪冠军、马龙获得乒乓球男子单打冠军……中国健儿在国际体育赛事上获得骄人成绩,是中国力量、中国精神在世界舞台上的耀眼绽放,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进步的缩影。此次修法将全方位保障竞技体育赛事的合理、合法开展。

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说,此次体育法的修订,为进一步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新增“体育仲裁”章节,明确规定体育纠纷提请仲裁机构解决,明确受案范围,规范仲裁程序,建立相应的解纷机制,填补了法治空白。通过详细规范我国体育仲裁建构,将显著增强我国体育法的可操作性,为我国各地设立体育仲裁机构提供法律依据,推动我国建立体育仲裁机制和体育仲裁机构。

修订草案规定,未经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等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对此,李宗胜认为,修订草案对以营利为目的的“盗录、盗播”说“不”,明确规范了互联网时代的录播行为。

马一德指出,在赛事筹办中,既会遇到体育知识产权使用和授权、赞助协议续签等交叉性很强的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出现运动员和裁判员资格认定纠纷、对竞赛处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等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国内外经验表明,法治化手段是护航赛事活动的最可靠途径。

修订草案新增“反兴奋剂”章节,体现了我国反兴奋剂的决心。全国人大代表田春艳列席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她认为,反兴奋剂的相关规定体现了我国坚决反对、打击涉及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将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及今后更多精彩赛事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助力我国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和水平,更好地从体育大国走向体育强国。

变化二: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将更加蓬勃发展

全民健身作为国家战略,对提升国民体质,促进全民健康战略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修订草案增加“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条款,规定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修订草案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类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责。

方燕说,修订草案把第二章“社会体育”更名为“全民健身”,并且新增了多条具体内容。例如,新增“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开”一条,相比现行法律,修订草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能够帮助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最能满足人民群众切实所需的全民健身计划,保障计划的顺利落实,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有效落地,同时民众也能对政府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修订草案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全民健身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的相关规定,也能助力解决当前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更适宜、更便捷的健身场所。

“有力的法治保障是全民健身的基础,体育竞技活动会带来‘激情燃烧的岁月’,全民健身活动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具体表现之一。”李宗胜指出,人民政府要为人民,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层面,修订草案新增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相关规定,在国家层面,新增了“制订和实施体育锻炼标准”等规定,修订草案还明确规定了作为最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区组织肩负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职责。相关修改将带来社区、村庄健身以及各类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不仅极大丰富人们的文化体育生活,还会拉近邻里之间的距离。

马一德表示,此次修订正式从立法上对公民体育权利予以确认,修订草案第五条明确提出:“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体育法治领域的体现,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内核,也拓展和细化了我国宪法对公民体育权利的原则性规定。

田春艳认为,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是突出了全民健身的重要地位。随着全民健身观念的日益兴起,许多社区修建了运动健身设施,越来越多的公园设置了跑道、健身步道,极大方便了居民日常健身活动。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善,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将更加蓬勃发展,不仅能有效助力扩展群众健身的空间,还有助于让科学健身、合理运动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变化三:学校体育的法律“闭环”将进一步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针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修订草案新增“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明确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学校等各自的职责,推动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方燕认为,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学校体育锻炼制定了刚性要求。“学校体育”是现行体育法中就有的,修订草案增加“坚持体育和教育相融合”“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规定,从宏观上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诠释,并且明确规定“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能够防止部分学校、老师因重文化课成绩而忽视体育锻炼的错误心理。修订草案还新增“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规定,明确要求学校有义务让学生能够每天保持一定的运动量,从而提高身体素质。并且,修法还保障了体育锻炼的多样化形式,增加“鼓励学校组建运动队、俱乐部等体育训练组织”等相关规定,让学生可以真正融入、沉浸到运动中去,与自己的同龄人、专业指导老师一起,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训练。这些规定都让“少年强则国强”更好地从口号变为现实。

对此,马一德也深有感触。此次体育法修订从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的高度,提升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体现了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国家意志。修订草案新增“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和“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以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修改“体育考试”条款,明确提出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这既是对轻视体育教育的有力纠偏,也给保质保量开展体育教育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变化四: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将更加严格规范

随着人们对健身和运动的热情逐渐高涨,马拉松、越野、骑行等各类比赛的热度也越来越高,今年5月,甘肃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给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举办敲响警钟,引发各界对体育赛事监管的关注。

修订草案新增“监督管理”章节,加强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赛事活动的监管,进一步明确体育行政部门对赛事监管的方式方法,并规定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的熔断机制。

对此,方燕认为,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填补了政府部门在监管体育竞技活动中的部分法律空白,并且建立了能够有效执行的机制。例如,“体育赛事活动因极端天气、疫情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终止”一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避免相关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此外,修订草案还对一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在办赛条件、申请资料、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都给予明确规定,例如,规定了在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时,应符合哪些条件,让体育行政部门在对这类体育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做到有法可依。

李宗胜表示,体育赛事的举办,不能以“自愿参与”了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同样需要贯穿于体育赛事之中。在现实中还有许多高危险性体育活动同样需要规范,比如,攀岩、穿越无人区、穿越沙漠等。修订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在监督管理方面,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开展。在保障条件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应当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和场所责任保险,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这些新增的法律规范内容,对于高危险性体育活动来说都不是可选项,属于必答题。

马一德说,强化体育法治的执行力,需要使监督机制体系化、制度化。修订草案新增“监督管理”章节,通过赋予各级行政机关一定的体育事务的监督管理职权,明确规定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的制定作出了规定。针对体育赛事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压实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有助于破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赛事活动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变化五:法治保障推动体育与相关领域多元融合发展

8月,有望多一个节!除了群众热议的修订草案中增加的“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规定,未来,体育法修改带来的更完善的法治保障还将推动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科技等方面多元融合,更好发展。

方燕说,修订草案“总则”中拟定“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8月8日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的日子,对每个中国人都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成立国家体育节,就是要传承昂扬向上的中华体育精神,让全民健身真正且有仪式感地出现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让每一个中国人都重视群众体育、重视身体健康,全民参与、全民健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

李宗胜表示,良法与善治如影随形,在完善的法治保障下,体育事业必将催生更加繁荣的体育产业,健康中国也必然带来体育消费的日益增长。比如,借助北京冬奥会的契机,发展冰雪康养产业等,体育法的修订将助力体育事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发挥无穷的生命力。

体育既是事业又是产业,承担着国家在塑造中华民族的强健体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多方面功能。马一德说,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以竞技体育产业和休闲体育产业为主力的体育经济日渐成熟,体育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修订草案新增“体育产业”的内容,明确了开展和参加体育活动的指导性原则、体育产业发展的政府责任和具体措施,规定了促进发展健身休闲和健康服务产业、加强体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等内容,为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建议各级政府以落实体育法作为贯彻体育强国战略的契机,做大做强做优体育产业。

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脚步越来越近,中国举办的体育赛事也越来越多,它们不仅让人们感受到运动带来的热情张力,点燃全民体育的激情,而且所弘扬的昂扬向上的中华体育精神更为新时代增添了无限活力。全国人大代表们在对修法亮点进行解读的同时,也向记者表达了共同的心声:体育强盛、国运兴旺,人民健康、国家安康。体育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中华民族正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此次体育法的修订恰逢其时,修法充分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着力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将有力推进体育改革创新步伐,护佑人民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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