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六届直属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4-15 15:14

举办郑州市第六届直属机关运动会,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以“增强体质展风采、凝心聚力促发展”为主题,以“快乐运动,和谐机关”为目标,是继2012年郑州市第五届直属机关运动会以来我市机关的又一次体育盛会。本着“热烈、精彩、参与、节俭、圆满”的原则,以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体质,提高工作效率,展示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从而进一步增强机关活力,汇聚力量、鼓舞士气,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建设以航空港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实现“中原更出彩”做出省会郑州应有的贡献。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6年5月14日-- 7月28日,在郑州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第九套广播体操、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游泳、射击、拔河、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健身操(舞)、广场舞、太极拳、登山、七人足球、毽球、跳绳、健身气功。

三、参加单位:

郑州市直属机关各单位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单位的在职正式在编职工。

(二)经市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同时必须由报名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运动员持参赛证参加比赛。

五、参加办法:

(一)以局、委、办为单位组团,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名参赛。

(二)比赛根据各单位人数分甲乙组(甲组单位名单另附)。

(三)甲组各代表团至少报十个竞赛项目,乙组至少报七个竞赛项目,第九套广播体操为必报项目。

报名或参赛少于3个队/人(含3个队/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执行全国各单项协会审定的各项最新竞赛规则。具体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广播体操、健身操(舞)、太极拳、广场舞、健身气功等集体项目设优胜奖、优秀奖,分别按50、30计分;其它单项(小团体)竞赛项目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优秀奖30%,分别按10、7、4、1分计入团体总分;篮球、拔河等集体项目按所奖等次的4倍计分。

(三)设立甲乙组团体总分一、二、三等奖,各等次按参赛代表团总数的10%、20%、20%进行录取。

(四)设“优秀组织奖”。对领导重视,参赛人员、项目多,比赛中无弄虚作假、违犯体育道德风尚现象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报名:

(一)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人数报名。

(二)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郑州市体育局,联系电话:66222454。

(三)报名时每名运动员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办理参赛证,同时交验工作证(或工资表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并留复印件存档。

九、开、闭幕式:

(一)开幕式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上午9:00在郑州市体育场举行,届时将举行入场式和文体表演。

(二)闭幕式定于2016年8月初(具体另行通知)在市政府综合楼二楼举行,届时将举行颁奖仪式。

十、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一面,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标明单位名称。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内容解释权、修改权归郑州市体育局、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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