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体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郑州市体育局     时间:2015-01-27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承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等都得到了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69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24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33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12条,包括办公场所设立咨询电话、发放宣传资料、参加在线咨询、设置临时展板展台。公开范围包括郑州市体育局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体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竞技体育、业余训练、体育动态等,特别是重点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的公开工作,对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政府信息,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了一条正式依申请公开,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做到了回复。对通过市长电话、ZZIC、心通桥、电话等途径进行咨询的问题和反映的事项,都按要求认真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涉及收费的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2014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在公开时效上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实用性不够,在方式方法上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数量、素质、能力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在工作机构还需进一步增强等。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队伍,并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三是以切实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为出发点,加强审核和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四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动体育事业发展,为建设郑州都市区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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