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5-06 10: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建议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范围

    局属党委、各支部,都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要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

二、评议内容

评议党员是否合格,主要是看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看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把坚持党的最高纲领与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统一起来,把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为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做出贡献。

二是看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三是看是否认真实践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是看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国家法律,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看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

在此基础上,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每次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切实解决好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围绕党员的学习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纪律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开展评议。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1—2次,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党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并吸收一定的群众参加。重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学习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的党内规定。重点进行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

2、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差距,分析主要原因,对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认定。

3、党内外群众评议。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员之间的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民意测验的方法,认真听取有关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考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党内外有关群众对每一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提出评议的初步意见。评议的档次一般分有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档次。对其中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当进一步调查核实。

5、召开党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经过民主评议,对党内外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对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党员,报请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凡是不合格而又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虽然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制改正的办法,继续帮助教育,到期不改的予以除名;凡是本人愿意退党的,应予批准。

6、总结验收。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局机关党委备案。

四、评议等次

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细致、复杂、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局属党委、各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督促检查,搞好分类指导。注意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

3、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评议的全过程,通过评议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要认真掌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处理党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注意区分认识问题与立场问题、本人愿意改正与不肯转变、能力问题与思想品质问题、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

5、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切忌图形式,走过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